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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权长期不变的自留山村里可以收回集体所有吗?2,96年要求村民配合签名收回种经济林增加集体收入
1,使用权长期不变的自留山村里可以收回集体所有吗?2,96年要求村民配合签名收回种经济林增加集体收入 1,使用权长期不变的自留山村里可以收回集体所有吗?2,96年要求村民配合签名收回种经济林增加集体收入,2006年政府有意向征收凭此据变更登记为集体所有,合理吗?3山林地面积如何丈量,是按表面积还是投影面积?4,多少钱一亩?5,村民有权利不同意补偿款纳入集体经济,要求分配到个人吗?(一起征收的同邻村都分配到个体的)
2016-07-13 12:47 1468153453(浙江-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7-13 12:50
您好!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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