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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违规处罚  申辩
考试违规处罚  申辩 律师您好~我是今年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因为携带小纸条进入考场被监考老师按作弊处理带入考务办公室签了字。并处罚各科考试成绩无效下一年度不得报考,决定书上说如果不服本决定要在十五日之内向有关省级部门或报考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相应事实。我觉得处罚过于严重了,想要向您咨询还能否有从轻处理的机会.
  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我缩印了一份小作文带进了考场。开考时压在试卷下面了。但是后悔了,于是一直压在下面没有拿出来。继续做别的题目,后来监考老师站在我身边,拿起我桌面上放着的没拆封的暖宝宝不停翻看一直不肯走。我很害怕,但是纸条还是在我翻动试卷时被发现并没收了。试卷也一起被收走。试卷,草稿纸和答题卡上绝没有纸条上的雷同内容,而且纸条压下下面后就一直没有翻看过。 
   收走试卷后,我从座位上起来低声想向老师求情并说明情况。她说你要么坐回位置上要么出去不要扰乱考场秩序,然后叫我跟她出去并直接到到考务办公室签字第61条。他们给我看的东西我都没看进去就稀里糊涂的签字了。我觉得虽然我携带违规物品进考场,但是我并没有继续作弊,取消该科目成绩已经够惩罚了,停考并通报单位过于严重了吧?我想请问还能否有希望改成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按59条规定处理
2012-01-09 12:18 lotusg……(北京-朝阳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2-01-09 12:32
不严重,考试作弊应当受到处罚
2 李同红律师  2012-01-09 14:49
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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