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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 一审被告于上诉11月11日直接上诉到中院,上诉书中没有写她《上诉人》联系的电话号码,立案庭到今天也没有联系到上诉人,时间已经过去近二个月了上诉人到今天也没有交上诉费,承办法官今天也不开生效证明给我,今天法院还让我等,我该怎办?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有规定为什么法院不执行,我去了检察院民行科,工作人员说那是法律程序问题她管不了,要我去法院问,我该怎么办?谢谢了
2012-01-09 10:35 吕云龙(山东-烟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2年01月09日 10时40分
检察院或者法院监察室都有权过问此事,明显违反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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