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离婚三年,在婚姻期间两人共同买了一套房子,由于两人性格不和 我朋友离婚三年,在婚姻期间两人共同买了一套房子,由于两人性格不和,女方为了离婚没要房子,但是离婚协议注明了房子有三分之二属于儿子,现在房子征收有二百零五万。女方担心男方把这钱都用在男方身上,孩子今年十六岁,请问女方对这钱还有支配权么?(女方不是自己要钱,她能不能要求把三分之二的钱用到儿子身上)
2016-07-12 16:57 ask201……(浙江-绍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6-07-12 20:40
看协议约定的。
2 110网律师 2016-07-13 10:33
思路,可以尝试:
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其中三分之二的金额提存,等孩子成年后,再予支配。
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其中三分之二的金额提存,等孩子成年后,再予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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