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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贷款用于偿还婚前男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双方承担!
婚后贷款用于偿还婚前男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双方承担! 您好 ,想咨询下。我外甥女于2015年11月18号和现在的丈夫领证结婚,没做过任何婚前的财产分配协议。婚后两人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贷了大概10万元,用途是偿还男方婚前欠下的债务。后期两人无力偿还小额贷款公司的钱,变卖的家里的房和车(农村房车不值钱),又在亲戚家接的钱还贷款公司。最后还剩下5万左右欠款。最近两人闹离婚,男方说想离婚必须债务双方一人一半才同意。我想向律师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外甥女是否应该,承担债务。谢谢
2016-07-12 16:16 hrbliu……(黑龙江-七台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7-12 16:18
你好,婚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7-12 16:21
你好,夫妻债务共同承担。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07-12 16:34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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