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债务追讨法律咨询
政府修路占用耕地补偿的问题
政府修路占用耕地补偿的问题 2008年政府修路占用本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每亩地两万人民币,2009年在同一块地上继续扩占而补偿标准是每亩地十万元人民币,请问一年之内补偿标准差幅之大是否合法,中间是否会有不正当操作的可能,如果2008年获补偿的农户不满此情况,是否可以按2009年的补偿标准得到追补的补偿金,如果可以的话,最好通过什么样渠道。谢谢
2010-01-01 13:23 ruby20……(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任志盛律师  电话:18903132908  2010-01-01 17:26
这个问题涉及到当地经济、政策和民生等问题,政府补偿也是根据多种因素考虑的,没有一个一成不变的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您说的这些情况可以和乡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土地管理等部门协调反映。
2 孙新律师  2010-01-02 12:41
你好,征地修路,有相应的补偿,可向国土部门了解征地补偿标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