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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和赡养老人纠纷
土地纠纷和赡养老人纠纷 老人共五个子女,三男两女,老大老二都结婚成家不跟老人居住,两个女人也不跟老人居住,老三赡养老人,所以老人和一家10口人的地都由老三种,直到养老送终,老大因病去世,老二也因病去世,而三五年过去了,老二的媳妇把我们告上了法庭,说要拿回属于自己的地,2亩4分地,并赔偿多年的承包权费用共计12000元,老人过世期间并没有说把地留给老三,也没有立遗嘱,我们有证人可以证明老人是我们赡养的还有几年来发送老人所花的费用,我想咨询下我们这个官司有几分胜算,该怎么办? 我衷心地希望各位好心人给我一个建议   特此敬礼
2016-07-12 12:10 a76351……(黑龙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7-12 12:13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7-12 12:16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07-12 12:40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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