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对方不慎摔倒骨折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我父亲快60岁了,系一名退休教师,因村里电改时,一邻居(年轻人38岁)阻碍施工,他出于正义说了几句公道话,结果遭到对方殴打,造成轻微伤。但对方在争执后退的过程中不慎摔倒,造成膝盖部位骨折(并非我方故意所为),经鉴定为轻伤。请问我父亲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如承担对退休教师的工作有何影响,量刑如何?民事责任该如何划分,谢谢了
2012-01-08 20:41 zqiang……(河南-信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永专业律师 电话:15037699969 2012-01-09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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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朱君秀律师 2012-01-08 20:44
答:自己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3 谷友军律师 2012-01-08 20:46
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 刘青芳律师 2012-01-08 20:48
你好,据你所述事实分析,你父亲不承担刑事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2-01-08 21:04
如属于自己所弄伤的,你父亲当然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6 110网律师 2012-01-08 21:54
不承担责任。
7 110网律师 2012-01-10 13:22
每位法律工作者对案件的分析都有不同角度,所适用的法律条款也不尽相同,因此律师的答复只是从自身对法律的理解做出一种判断,并不必然与法院判决结果相同。对于事情的处理,建议还是委托一名资深的专业律师,只有这样才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