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产生的法律问题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昆山的一个业主,11月份与一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11月30日左右地板砖,厨卫瓷砖贴完,水电一期工程完工,装修完地板砖,检查时发现,卫生间防水未做完成。只做了主卧一面墙的防水,还是在我一再要求下做的一次,第二个问题点就是厨房的移门处墙体打裂了,厨房的抽油烟机电源线直接聚在水泥里,走廊的灯线也走在水泥墙,未使用PVC阻燃管,我要求其整改,到现在也不做,还要求我付款做木工的钱,准备进木工,我不答应其要求,不付款,直至整改后再决定是否要求其继续做,现在僵持到这里,当时只签订了一个装修合同,我一直要求提供施工图和方案,到现在也没见踪影,不知道现在怎么做,烦请律师给与答复,谢谢!我的目的是终止合同,不希望在看到这家装修公司人,已经付款8000元,请问怎么做符合法律,
2012-01-08 15:19 黄龙生(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08 20:59
对方的施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你是可以请求解除装修合同,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具体情况面询律师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2-01-08 21:22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3 孙新律师 2012-01-09 08:47
你好,由于对方的施工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你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关系的,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
4 孙新律师 2012-01-09 11:47
对方的施工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你的损失,建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