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法院宣告破产程序终结但职工未依法安置应该怎么办
法院宣告破产程序终结但职工未依法安置应该怎么办 林州市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8日宣告终结安阳市林隆化工实业总公司破产程序,全体职工感到震惊,因为破产日是2008年6月30日但工人养老保险只交止2004年12月底,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未办。2012年1月4日部分职工代表见到了市委书记,市委书记马上安排工信局牵头处理此事,6日下午有工信局法院资产管理人职工代表参加的会议,对他们的解释职工代表不同意,请求法院撤消判决书,法院不于受理。
职工对下列情况有意见:
1 未安破产法安置职工
2 林隆总公司资产没有全部处置
3 进入破产程序前改制工作组违法处置的资产没有追回
4 资产管理人在未安置职工的前提下偿还集资款
5 帐目不公开
6 对职工提出的腐败问题没人管
现在我们职工应该怎么办?请求司法帮助
2012-01-08 14:03 牛羊青(河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12-01-08 16:24
破产程序中不存在“职工安置”一说。建议到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咨询,具体阐明自己的主张,如果自己的主张在劳动法等法律中有相应的依据,律师可以受托依法、依程序为你主张权利。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