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 妹妹与丈夫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有一小女孩7周岁,家有财产约10万元,孩子跟男方,妹妹准备不要财产,以此来抵顶对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基本同意,请问这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男方后面是否就不能再跟女方要抚养费了?谢谢,请给明示,不胜感激!
2012-01-07 21:23 pdslyj(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2年01月07日 21时24分
你好 可以签订离婚协议 去民政局办理 具有法律效力 不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 孙新律师 2012-01-07 21:24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