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伤人 您好,我老公与同事一起到我们附近练歌房唱歌与歌房的服务员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拿出棍棒,铁棍,刀子。出于自卫,我老公和他同事将凶器抢夺,抢夺过程中打碎了几个啤酒瓶,他同事就将啤酒瓶打在了服务员头上,经法医鉴定是轻伤,请问这个案件会怎么处理?其中我们这方还有没动手的人他们会怎么定义?谢谢您!
2012-01-07 14:48 jRm5131()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07 14:52
根据具体案情确定,建议就赔偿问题尽快达成协议,否则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2 110网律师 2012-01-07 14:52
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方先动手有过错,可减轻你们这边的处罚。没动手的人如果构成共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胡爱军律师 2012-01-07 15:10
涉嫌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