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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再婚,我有一个儿子,是判给我前夫的,他有一个女儿,是跟我们的,我们结婚时她才12岁
我和我老公是再婚,我有一个儿子,是判给我前夫的,他有一个女儿,是跟我们的,我们结婚时她才12岁 我和我老公是再婚,我有一个儿子,是判给我前夫的,他有一个女儿,是跟我们的,我们结婚时她才12岁。我和我老公共同有个店面,后来我老公死后将自己一半给了女儿,现在房产证上我和继女的名字,我想咨询下,我可不可以立遗嘱将自己那一半给我儿子,如果我过世后,是不是可以把我的名字改成我儿子名字?
2016-07-09 16:08 ask201……(浙江-嘉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7-09 16:08
你好,可以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6-07-09 16:39
可以立遗嘱,有遗嘱,将来房产归儿子和你继女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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