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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请求江津区人社局回答我的调动在1993年7月是什么身份?
再次请求江津区人社局回答我的调动在1993年7月是什么身份? 我的人事调动问题感谢江津区网友的支持。有网友提出“是不是这个问题江津区人社局非要回答呢?”,我认为江津区人社局有三种选择:1,拒不回答“是或者不是”,那么江津区人社局就是不作为,不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2,回答说“1993年7月不是政府委派的人员、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他们就必须要解释劳人劳1987年14号文件和江津市技术工人交流协议书,解释调令上为什么要保留我的全民职工身份在政府机关。3,如果回答1993年7月我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就应该执行国家文件劳人劳1987年14号文件和江津市技术工人交流协议书。在1994年劳动法出台、生效后,由于政府机关下派技术工人到乡镇企业就不符合政策了,只有下派干部才符合政策,所以就应该把我的身份转成干部身份。在1997年国家公务员出台后,就应该按照重庆市公务员登记条例登记我为公务员,并且补发我的工资和一切待遇。国家在不同时期、阶段有不同的政策、文件,现在就应该执行。另外还要参考和我相同的人员给我定级、升级。
2016-07-08 17:41 asd113……(重庆-江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7-13 16:09
您好!
请问您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鉴于您描述的情况过于简单。
建议来电详谈!
2 朱君秀律师  2016-07-13 23:15
答:申请劳动仲裁,能够证明经过仲裁程序,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6-07-18 16:51
1.您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
2.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3.把问题具体化律师才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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