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在已经签署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又索要8000元现金,卖方的要求合法吗,如果不给,买方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卖方感觉卖便宜了,后续又向买方索要了8000元现金,并经双方协商签署了协议,卖方的要求合法吗,如果这钱不给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2016-07-08 16:15 冀婕0376……(内蒙古-赤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07-09 08:34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无需支付,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即可
相关法律问题
挖掘机买卖合同中;有这样一条:买方要求卖方在有人为破坏负责任
1个回复我和中介还有卖方签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现在发生纠纷,如果我不要定金了,是不是还要承担其他为月责任呢
1个回复我和中介还有卖方签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现在发生纠纷,如果我不要定金了,是不是还要承担其他为月责任呢
1个回复二手房买卖中,卖方房子已经过户给买方,卖方要求解除合同,要回房子
7个回复二手房买卖如果中介方原因无法执行,买方能否要求卖方连带承担中介违约责任
5个回复买方为了银行贷款让卖方高报商品价格,卖方承不承担法律责任
1个回复在网上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不按着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1个回复我和房屋中介还有买方签了买卖合同,还签了如果做不成交易时买卖双方解除合同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