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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可以因学生过错而不发给学生已获得的助学金吗
学校可以因学生过错而不发给学生已获得的助学金吗 我们是来深圳实习的学生,我们原实习时间是到今年一月十五,我们在实习公司没有工作到十五号就辞职了,但是在这之前我获得了学校的助学金,并且学校已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了初审名单,我在里面,学校因为我没有按时完成实习就取消了我的助学金名额,这样做有没有违法,我能否通过法律获得我的助学金,我该怎样做
2012-01-05 19:08 pzL570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1-05 19:16
你好,如果学校的规章是没有违法的,可以对自己学校的助学金在其规章规定下拥有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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