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上一届业委会的印章取维修基金是什么行为 物业公司在3年时间里用现在瞒天过海的手法,先借口要业委会支付维修基金拿走小区的财务章、业主代表大会印章,再以要更换开户证(新一届业委会)为名从上一届正副主任处拿走私章,从建设银行将商品房的维修基金支取(划入物业公司账上)。请问这是否触发法律?具体是那一条?业委会任何处置?请予指教。
2012-01-05 11:32 lbt3729()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我国对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在法律上有什么具体规定吗?这些法律的效力如何?
5个回复维修基金和契税应该什么时候交??
2个回复公司私刻个人印章算什么行为
2个回复业委会没成立前能否动用维修基金
0个回复《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什么行为?请高级律师回复。因为。。
1个回复《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请您回复是或者不是。如果您不知道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0个回复《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请您回复是或者不是。如果您不知道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1个回复《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请您回复是或者不是。如果您不知道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