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追尾事故 1月1号,由于道路湿滑与一辆停在路边维修的车辆发生追尾,车主不在,但车内当时有两名乘客,经医院检查后没有什么明显的伤亡痕迹,经双方协定后出院。这时车主索要我方赔偿他的修车费用后还要另加20000元,我觉得很不合理,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此事?
2012-01-04 19:01 dailu1……(四川-雅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2-01-04 19:08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2-01-04 20:26
绝不要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