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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是卖小吃的,因摊位发生口角,拉扯中造成对方肩部脱臼,当时未见对方疼痛
双方是卖小吃的,因摊位发生口角,拉扯中造成对方肩部脱臼,当时未见对方疼痛 双方是卖小吃的,因摊位发生口角,拉扯中造成对方肩部脱臼,当时未见对方疼痛,她又回去卖了一会小吃后打电话120,去了医院进行处理.对方来了三个人殴打我方,但未造成明显伤害,当时已报警,进行调解未果。时隔一月多之后,对方说是已经做出轻伤鉴定,要求赔偿。请问要如何处理,谢谢!
2016-07-07 08:21 ask201……(山东-济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7-07 21:12
你好,轻伤的话意味着达到犯罪程度。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伤害合理赔偿取保候审不蹲监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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