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生了残疾婴儿 如何向医院索赔 医院提供产前保健服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自2011年5月23日至12月17查共5次到被告处做B超检查,除第一次外,其余4次检查超声描述均提示,胎儿四肢部分可见,脐带绕颈一周。但医师却在《妇幼保健服务手册》上注明“B超显示正常”。在12月20日产科剖腹产下一名“左上肢缺如”的男婴,男婴双亲认为医院没有尽到职责,导致残疾儿得以生产,给自己造成严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男婴双亲以侵害“健康生育选择权”为由,要把医院告上了法庭
2012-01-04 17:57 方光国(湖北-襄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1-04 17:59
要看残疾的形成原因。原因不同,诉讼对象和方法不同。
如需代书诉讼文书和诉讼法律指导等帮助,可加QQ联系。
金律师 我的补充: 2012-01-0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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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律师 我的补充: 2012-01-04 18:15
如果产前检查诊断存在误诊的漏诊,实质上造成不当出生,那便是对你选择权的决定权的侵害,应当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2-01-05 16:11
左上肢缺如应当属于比较明显的畸形,医院误诊,存在一定的过错,你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申请鉴定。
3 2012-01-06 09:31
上肢缺如是非常明显的畸形,医院存在过错,你们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立即封存患者病历,本医学律师专打医疗侵权官司。
如需确定医院过错可请将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知名医学专家免费审核并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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