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您好:
我父母在2011年8月离婚,离婚协议书上是债权债务归我父亲,固定资产房子、车子归我,因为我母亲离婚前还欠人外债。(上面的协议是在我父母亲自愿的情况下签的)。请问这样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法律吗? 还有就是我父亲于2011年11月将我母亲外债还清,我父母写了一个外债还清的书面文件,并签字了,请问这个书面文件符合法律吗? 还有就是我母亲如果以后还欠别人外债,我们还要负责偿还吗?谢谢
(可以打我电话)
我父母在2011年8月离婚,离婚协议书上是债权债务归我父亲,固定资产房子、车子归我,因为我母亲离婚前还欠人外债。(上面的协议是在我父母亲自愿的情况下签的)。请问这样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法律吗? 还有就是我父亲于2011年11月将我母亲外债还清,我父母写了一个外债还清的书面文件,并签字了,请问这个书面文件符合法律吗? 还有就是我母亲如果以后还欠别人外债,我们还要负责偿还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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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4 10:16 xuying……(浙江-嘉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04 10:26
需要偿还。
2 110网律师 2012-01-04 11:06
该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人可以要求您父亲偿还债务。
3 110网律师 2012-01-04 13:30
协议有效,按照协议履行即可。
4 陈晓云律师 2012-01-04 14:49
可以。不过,父母财产给子女属于赠与,如未公证的,在过户前,父母都有权撤销。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1-18 13:44
同意第二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