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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辞职,老板要求要找人代替才可以走。该怎么办?
员工要辞职,老板要求要找人代替才可以走。该怎么办? 本人在黄埔永祥汽车修配厂上班。厂里上班的同事都是未签劳动合同的,厂里面大概有50人左右。发工资都是领现金,我们来公司的时候,只有签了一份劳动协议。现在有几个同事都不想做了,我是2011年11月22日提出辞职申请的。老板规定领导们,不能签收任何员工的辞职的申请。所以辞职书一直交不上去。后来去找老板,老板说“必须找个人来顶替你的工作,你才可以辞职”。所以现在的我包括我的几个同事,现在都不知道如何是好。心理面真的很矛盾。不知道如何决绝!
跪求帮助!谢谢!!!!!!
2012-01-03 20:31 zhu487……(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1-03 20:43
可以有办法解决,可以电话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2-01-03 23:40
你好,依法提前30天书面辞职,期满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批准。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3 欧学文律师  2012-01-04 00:28
提前三十天通知就可以离职了
4 陈贤良律师  2012-01-04 17:22
你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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