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 代朋友咨询:本人骑电瓶车在路上,不违规正常行驶,后面来部面包车,碰到我,车轮从我脚上的鞋子半边侧行驶过,而且把我挤到马路边的树上,当时我脚背发麻,我电瓶车还带了3岁的宝宝,宝宝也吓哭了,肇事司机想逃跑,因为马路不是太宽,人也多,我骑车到前面拦下车子,110来解决说先去医院,医院看了说没事,开了药,可我脚一直有麻麻的感觉,我能得到赔偿吗,能赔那些,最高赔到多少??
2012-01-03 18:29 iiiiii……(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年01月04日 10时40分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2 谷友军律师 2012-01-03 18:48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