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个人资金还了夫妻共同房贷,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给付我利息? 我夫妻两个买房,首付67万,其中借我父亲30万,有借条;贷款120万,是我父亲出钱,我老公拒不付款,后,我老公起诉我离婚,法院判这笔钱为我父亲对我的赠予,但没支持增值部分给我。因为现在房子增值很大!我觉得我们付出了没有得到回报,反而被我前夫占了便宜。我想主张我还款部分一半由我前夫支付利息!按照最高利息支付。你看这可行吗?
2012-01-03 15:30 vrN622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1-03 18:27
没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