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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你好!因婚姻纠纷问题,女方父亲将我告到他们家当地派出所
赵律师你好!因婚姻纠纷问题,女方父亲将我告到他们家当地派出所 赵律师你好!因婚姻纠纷问题,女方父亲将我告到他们家当地派出所,主要是由是我发辱骂短信,今天派出所所长给我处于300元罚款,说若不交罚款,只有拘留我五天,没办法只好将罚款交上了,请问以上两项,做为派出所的他们有这些执法权吗?
2016-07-05 18:26 ask201……(青海-海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7-05 18:45
你好,多次发辱骂短信是违法的,如果你不止一次发类似短信,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处罚是合理的。法条如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7-05 20:43
你好!建议详询或面谈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7-05 22:46
你好,派出所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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