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1999年离婚的,有两个女儿,当时大女儿判给母亲,小女儿判给父亲 父母1999年离婚的,有两个女儿,当时大女儿判给母亲,小女儿判给父亲,但是到最后小女儿依然是随母亲长大的,但是在这么多年期间父亲没有给过一毛钱,但是父亲去世的时候,我们也没管,但是父亲那边有我们娘三的地,去年被公家征用了,请问我们有权利要回我们娘三被征用的地钱吗
2016-07-05 17:39 ask201……(陕西-延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6-07-05 17:51
户口在你们村上,有权利要回你们娘三被征用的地钱。
相关法律问题
父母离婚,两个女儿,大女儿归母亲抚养,小女儿归父亲抚养,生活各自很好
15个回复想问下,老公的父母在老公小时离婚,孩子当时判给他父亲,后来是母亲养大两个兄妹
3个回复想问下,老公的父母在老公小时离婚,孩子当时判给他父亲,后来是母亲养大两个兄妹
3个回复我老公父母从小离婚,个有家庭,从小跟母亲,现在父亲死了,他父亲有两个女儿
0个回复父母离婚,父亲不管孩子,都是由母亲一人抚养长大,两个都是女儿
1个回复我父母离婚,我随着父亲,父亲再婚后,女方有一个女儿。但我母亲再婚后以有孕两个女儿
1个回复父亲对母亲家暴离婚女儿三岁时父母离婚判给母亲从此没见过面他有结了两次婚另有两个女儿现在突然要求抚养费
5个回复父母离婚后把我判给了父亲,当时法院判母亲每个月都给我抚养费,而母亲不给我抚养费
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