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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求助
离婚求助 我老婆2010.12.22日无缘无故离家出走,留下刚满月的孩子,期间我找人多方打听,并报了案,也贴了寻人启事,但毫无结果,今年突然她将我告上法庭,要和我离婚,这样的情况下我的彩礼以及孩子的抚养费大概能退多少
2012-01-02 15:06 yezhin……(青海-海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02 15:12
积极应诉 。
2 110网律师  2012-01-02 15:13
1、返回彩礼的情形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的。你可以对照自己的情形。
2、一周岁的孩子应当随母亲生活,父亲给付生活费,标准为月收入的20-30%。
3 吴明勇律师  2012-01-02 15:16
彩礼一般不退,孩子的抚养费要根据对方的收入情况而定
4 陈晓云律师  2012-01-02 15:51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未登记的,男方有权退彩礼。
5 黄文辉律师  2012-01-03 15:46
您好,这个问题我在一对一咨询中已经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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