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男女双方去年7月离婚,男方为过错方,一岁半的孩子因为由女方带大判给女方 律师您好!男女双方去年7月离婚,男方为过错方,一岁半的孩子因为由女方带大判给女方,男方自行给付孩子抚养费。离婚后男方多次以联系孩子为由电话骚扰女方及女方家人, 且经常用各种话语含蓄威胁女方,要女方必须接听电话,随时保持和男方的联系。如果男方在不支付小孩任何抚养费的同时要求随时随地的探视权并和小孩子联系,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合法?对于这种打着联系小孩子为幌子的骚扰和威胁,女方该怎么办?
2016-07-04 18:31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程伟律师 2016-07-04 18:34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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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律师您好。 我请教一个问题。男女双方离婚之后。 女方不出一分钱两个孩子全是男方抚养
2个回复龙律师你好!如果男女双方已协议离婚,因为男方是过错方,所以女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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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您好,我想问下,男女双方都有家庭有孩子,男方为女方离婚了,女方没有离婚
5个回复律师您好 男女双方不合,女方想离婚,但男方不肯,双方分居半年了
4个回复黄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您、夫妻双方经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可
2个回复您好,男女双方均是离婚后再婚,女方生过一孩子,离婚后归男方,男方离婚没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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