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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意合伙退出及经济债务承担的问题。
关于生意合伙退出及经济债务承担的问题。 2015年6月,我与朋友聊天时聊到一个建筑电缆销售项目。与朋友A一起跑销售,朋友A跑了很多公司,口头承诺已经有几个单子可以定下来。后朋友A又找到朋友B,由于朋友B系政府工作人员,因此让朋友B和我们一起跑电缆的销售业务,也约了不少政府部门的人员吃饭喝茶等。次期间的开销我们每个人在付,也未记账。我们也约定不将这些费用作为公摊的费用。2015年8月左右,由于朋友A口头承诺有大单子,并且对方公司的负责人可能会来访,于是我们决定合伙设立一家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但由于无需验资,因此每个人都没有将投资款打入公司账户。在设立公司期间,每个人在公司房租,家具购买,业务费用等方面做了支付。大约每人个人付款10万元左右。此间我们的代理记账会计也未对这些费用进行记账,只是我们个人都记录一笔。在2015年底,朋友A经朋友B的介绍,认识了叶某,叶某系某政府部门一把手司机。说自己手里有一个另外的项目可以介绍,工程金额达数千万元。于是朋友A与叶某长期私下交流,并且告知我们项目很客观。但朋友A在叶某面前夸大我们公司的实力,说账户里有几百万现金。由于叶某想买一部好车,所以承诺给其购买一部五六十万的车子作为介绍回扣。并且在12月份,由于朋友A告知叶某我对汽车比较了解于是约我去看车,我在告知AB并同意后,交了1万元定金。由于账上没有资金,于是朋友A去银行贷款50万元,并且我父亲借款给公司15万元。我父亲借给公司的10万元用于购车款,5万元由我汇款给叶某,作为上牌费用。之后由于我对项目持怀疑的态度,因此在项目开始后决定不再垫资。而AB两人每人垫资五六十万,至今未拿回工程款。因此朋友B要求叶某退回车款,叶某已分两次退回50万,我替父亲拿回3万元。但由于在买车后朋友B个人在外的业务费用,房租等已付了15万。因此要我承担其中的5万元。由于我决定退出公司。朋友B又要求我偿还朋友A贷款50万其中的三分之一。由于在50万贷款有临时借高利息的。并且期间部分业务费用花的有点多,因此叶某还回的50万元所剩不多。目前由于,AB两人套牢的资金较多,因此对我的退出也一直设阻。希望律师帮忙提提意见,我应该如何处理。
2016-07-04 13:27 yf1988……(浙江-湖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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