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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赃款追回和财产的问题
关于赃款追回和财产的问题 我于2006年 用合法挣来的钱购买了一套商铺  在2010年9月的时候因为孩子结婚 就过户到孩子名下了(用的是买卖的方式)    

但从2010年4月份开始  因为有人说能给人安排工作,所以我就开始做中介人的角色(收取一定中介费)。  但是后来我发现 他们实际上是安排不了的,我现在也在积极的退款和追缴中。我现在把我从中挣到的所有中介费都退了出去。

并且我在2011年10月份离婚,但是离婚前借钱买了一套房子,不过这套房子是单位的分房,还没有房产证(连大房产证都没有)。

我想问,如果最坏情况,被判刑,追缴罚金,我06年用合法金钱购买的商铺(并且已过户到我孩子名下)会不会有被追缴的可能。  还有就是11年10月离婚前 单位分的那套住房 会不会被追缴
2012-01-01 13:42 jinx19……(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01 16:38
建议你来电或面谈详情
2 110网律师  2012-01-01 17:14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看,你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已经过户到孩子名下的房子是不会被法院执行的,其他的房子面临被法院执行的风险,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通过左边的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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