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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身份证被解雇能否获赔偿
借用他人身份证被解雇能否获赔偿 我06年11月进公司用的是他人的身份证,11年底公司要给我交社保,我向公司说明情况想更换本人的身份证,后被告知解雇。我能要求公司给我补交这五年的保险吗?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2011-12-31 21:40 是我666(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12-31 21:43
答:不能。
2 110网律师  2012-01-01 10:33
你好,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但是,如果单位依据你未如实告知而解除合同,则你是没有权利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通过左边的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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