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职工福利购房物业管理的一个案例 一个小区系某单位为内部职工福利所建对,价位比较低,同时建好后没有托付物业公司,而是对于其产生的保安费,清洁费等都是单位承担,但经过多年后,现该小区的房屋已多数合法卖出,基本没有本单位的职工了,该单位曾贴出公告,要求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未得到回应,问:该单位可以不继续交付其物业费用吗?并需要哪些程序
2008-10-30 13:11 yuexi8……(河南-南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0-30 13:30
属于单位内部事务,自己决定。
2 陈新明律师 2008-11-10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