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写的协议和后写的遗嘱,法院最终会采信哪个? 你们好,再婚老公现在写一份字面保证,承诺我对他目前的房子永远拥有居住权,但是,如果他以后在我们不开心的情况下写一张遗嘱把这个房子赠与他已出嫁的女儿,那在他百年后,他女儿是否可以拿着这份遗嘱赶我出门呢?那时我的这份保证书还有法律效应吗?
2011-12-30 05:34 vkD439(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2-30 05:44
保证书最好公证一下。
2 谷友军律师 2011-12-30 07:30
协议有效。
3 110网律师 2011-12-30 09:08
这二个法律行为都有效,居住权与遗产继承权不矛盾。
4 110网律师 2011-12-30 10:53
如果仅仅约定你拥有居住权与房屋所有权是两个概念,不矛盾的。
5 李军律师 2011-12-30 11:00
二者不冲突,房子所有权可以按遗嘱给他女儿,但是要保证你居住权。
建议设法将你的名字写到产证上。
建议设法将你的名字写到产证上。
6 张向锋律师 2011-12-30 15:53
不可以。你享有居住权,无需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