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狮市烟草职工上班被抢劫,身中11刀当场死亡,这个凶手会获什么刑罚 烟草职工上班时间在所在单位,被歹徒进入店内持刀捅刺11刀,导致心脏破裂失血当场死亡,案发地位于市中心闹市区,并且是国家机关单位,时间是中午光天化日,并且凶手有经过事先踩点,如此社会影响恶劣,手段残忍,胆敢公然进入国家事业单位抢劫国家财产,对一个无辜女性痛下杀手11刀,请问律师此类案件会判什么刑?公诉书上显示为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
2011-12-29 22:54 正义之者(福建-泉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林传雄律师 2011-12-30 08:35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处10年以上有、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受害方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工伤等,具体可电话交谈确定。
2 110网律师 2011-12-30 10:01
罪犯一般会判死刑。刑法第263条第五项规定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我的补充: 2011-12-30 20:03
这类案件,要找到轻判的辩护理由较难,除非本案不是他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