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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商场签订租赁合同中押金问题
与商场签订租赁合同中押金问题 我与商场签订了1年的租赁合同,已经干了半年了,现在我不想继续租了,当时我付了2个月的押金;我们签的合同里面没有违约条款,也没有解除合同的条款,关于押金,只有“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或双方解除租赁合同协议时,甲方应在乙方清用费用后,三天内将押金不计息全部退还乙方”这样的条款,我想知道,商场不退我这2个月的押金合同吗?按照这个条款,我如果违约,属于“解除租赁合同协议”吗?
2011-12-29 15:11 greena……(北京-崇文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12-29 15:14
应该退你押金
2 孙新律师  2011-12-29 15:20
应当退还押金。
可以与对方交涉解除租赁合同。
3 孙新律师  2011-12-29 15:23
这个条款不影响退押金。
4 孙新律师  2011-12-29 15:28
你好!应该退还你的押金。
如果你们协商不成,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5 孙新律师  2011-12-29 15:36
未到期退租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6 谷友军律师  2011-12-29 16:04
您好,应该退你押金。
7 孙新律师  2011-12-29 16:13
应当退还押金
8 李同红律师  2011-12-29 16:21
你好,应该退还押金的。
9 赵江涛律师  2011-12-29 16:33
应当退还押金。
10 孙新律师  2011-12-29 21:31
未到期退租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11 孙新律师  2011-12-29 22:22
应该退还押金,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具体事宜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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