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过道、公共通道、 我们这个胡同内现有五家宅基地,当初建造住宅时门前留有唯一过道(以前是生产路),该过道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均为各家所有,现在靠近马路边的两户以门前土地是私有的理由向里面的三户人征收过路费。请问这个过路费该不该掏?还有该过道是否为公共通道?该过道的使用权是否应该为五家所有?
2016-06-29 11:42 646947……(安徽-阜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6-29 11:45
这是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的
相关法律问题
开发商把公共过道也是消防通道出租给超市,请问合法吗?
0个回复相邻宅基地公共通道被邻居占用,导致宅基地门前无通道
1个回复高速公路停车场的地下通道之前是空的,这两年有人在里面害彩板房开商店,过道只留下两个人那么宽
0个回复你好,想请问下我家老房子92起的旁边有条4米来宽的过道也是20多年来我家出入的唯一通道
0个回复请问公共屋二层三层没有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我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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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邻居擅自利用公共通道做鞋柜,还装了防盗门,紧贴我家的窗户,防盗门还是向外打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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