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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过道、公共通道、
门前过道、公共通道、 我们这个胡同内现有五家宅基地,当初建造住宅时门前留有唯一过道(以前是生产路),该过道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均为各家所有,现在靠近马路边的两户以门前土地是私有的理由向里面的三户人征收过路费。请问这个过路费该不该掏?还有该过道是否为公共通道?该过道的使用权是否应该为五家所有?
2016-06-29 11:42 646947……(安徽-阜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6-29 11:45
这是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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