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问题 您好!我想问一下,如何理解继承法中的“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我理解若超过两年,不到20年我照样可诉讼啊,这个两年如何理解呢?请您指点。
2011-12-27 15:28 raP9929(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1-12-27 15:29
2年是诉讼时效。 我的补充: 2011-12-27 15:30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过后就丧失胜诉权了,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再维权。
20年是对于整个继承时间而言的,如果你知道侵权行为发生其,就要在2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2 孙新律师 2011-12-27 15:33
建议结合你的案情,帮助你具体分析
3 李同红律师 2011-12-27 15:35
2年是诉讼时效。
4 赵江涛律师 2011-12-27 15:40
二年是诉讼时效。
5 孙新律师 2011-12-27 15:45
要结合案情来分析的。两年也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要看证据的。
6 孙新律师 2011-12-27 16:11
答复如下:
继承诉讼时效为两年,是指被死亡人去世后,继承人因继承发生争议之日起计算。20年,是指被继承人死亡20年,不得提起继承诉讼。
继承诉讼时效为两年,是指被死亡人去世后,继承人因继承发生争议之日起计算。20年,是指被继承人死亡20年,不得提起继承诉讼。
7 谷友军律师 2011-12-27 16:30
您好,在继承发生20年之内,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2年之内。
8 孙新律师 2011-12-27 16:31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两年,超过二十年就不再有此保护,20年后才知道,不能起诉。
9 孙新律师 2011-12-27 19:04
你好可以电话咨询以便对你的具体情况解答
10 常路律师 2011-12-27 20:57
您好,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过后就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