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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您好!我女儿是2004年捡的弃婴有人证笔录,到2008年我去华大报的户口
陈律师您好!我女儿是2004年捡的弃婴有人证笔录,到2008年我去华大报的户口 陈律师您好!我女儿是2004年捡的弃婴有人证笔录,到2008年我去华大报的户口,但是户口做非亲属关系,2004年到2010年孩子一直都是我乡下父母带的,人口普查补漏报又在老家报了投靠外祖父祖母,现在念书一直都在用老家那个户口,我该怎么把孩子的户口二合一并证明我们的母女关系呢?(收养孩子时我是三十二岁并且离异的)求陈律师帮忙指教!
2016-06-28 15:44 ask201……(福建-福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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