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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问题。
拆迁安置问题。 您好 我是安徽省淮北市 烈山区烈山镇烈山村,我家这边本来是扩建公路征地。但是现在换了个由头,说是统一都改成棚户区改造工程,进行征地事宜。房屋+土地补偿款是3006,其余的拆迁费,安置费一律没有。如果要现金补偿的话,还被要求按应得款项的80%支付,这样合理么?如果不合理,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补充一下问题,村委会说有提供安置房,要提前预定。补偿款是3006每平方,但是安置房销售价格是4000+每平方,而且也没有事先通知,贴公告。我知道的时候,价格已经涨到现在这样。而且我有住处,不想要安置房,说要求现金的话,只赔付80%。这样合理么?
2016-06-27 13:24 凉年浅梦(安徽-淮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6-27 15:00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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