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重新更该协议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益 问:我与前夫于今年3月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在一气之下将财产和房子全都给了对方,孩子也由对方抚养,并达成了协议。事后感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方面显失公平,前夫也对孩子不负责任。后与前夫商议,将房产户头过到我的名下,孩子也有我抚养。我想问问,现在双方重新达成的新协议能否替代原有的协议具有法律效益。是否需要重新到民政部门或到公证处公正才具有法律效益?
2011-12-26 12:26 hjjhjj(甘肃)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26 12:28
是的。
2 余成虎律师 2011-12-26 12:29
完全可以。无需公证。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2-26 14:53
重新协议有效。是否公证不是必经程序。可根据你的需要决定。
4 钟晶律师 2011-12-26 19:10
你好,协议是有效的,无需公证,当然你们想公证那是你们自己的权利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2-26 22:11
1、你好。重新协议有效。是否公证不是必经程序。可根据你的需要决定。
2、如果需要,可以联系到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一下备案存档手续,作为民政部门的留存。
3、就此案件我可为你出具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书》,为你进行专业法律分析,内有详细指导你该怎么办。
4、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可以提供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方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
2、如果需要,可以联系到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一下备案存档手续,作为民政部门的留存。
3、就此案件我可为你出具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书》,为你进行专业法律分析,内有详细指导你该怎么办。
4、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可以提供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方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