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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到期未续签合同,续交租金,提前半个月通知房东,押金是否应该退还?合同到期后就无效了吗?
房屋到期未续签合同,续交租金,提前半个月通知房东,押金是否应该退还?合同到期后就无效了吗? 我与房东签订的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期合同,只是我口头告知继续住,并交了三个月的房租,现在我提前半个多月告知房东我之后不租了,他不退我押金,说我耽误他出租,我想咨询律,我可以要回押金吗?现在合同到期就作废了吗?
2016-06-26 11:14 186098……(辽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6-26 11:19
合同到期后就没有法律效力的
2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6-06-26 14:37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3 隋新律师  2016-06-26 11:43
你好,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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