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取证的行为是否非法? 各位律师好,我想问下,如果将存放于办公室的我本人的2008年的考勤卡和公司07年、08年及09年的公司员工手册私自拿回家作为劳动争议仲裁的证据,这是否属于非法行为?(存放考勤卡和员工手册的办公室没有上锁,也没有人在这个办公室办公,因为助理很早就辞职不做了)谢谢指点。
2011-12-25 14:45 辞职方式(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1-12-25 16:33
可以.遇到问题可具体解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2-25 14:47
可以作为证据。
3 潘志刚律师 2011-12-25 14:50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 张勇律师 2011-12-25 17:01
1,当然是非法行为。
5 110网律师 2011-12-25 20:41
可以作为合法证据,不属非法取证。预祝仲裁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