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船上干活时摔跤右脚趾骨骨裂,请问这种工伤怎么补偿 律师你好!我进厂才半个月,工资190一天。工伤期间老板叫我去办公室帮忙做点轻松活,做了一个半月活干完了现在老板叫我不用上班没活干了,他说会给我补偿30%的工资作为生活费,我觉得太少了应该是怎么补偿的谢谢
2016-06-25 09:46 134265……(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婷律师 2016-06-25 09:54
这要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待遇做一个判断
2 陆连律师 2016-06-25 09:56
您好!请问你与老板签有劳动合同吗?如果有,是什么类型的劳动合同呢?第一,如果是劳动关系需要去社保局做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要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伤的赔偿数额由你的工资、伤残等级来决定的。第二,如果你与工厂是劳务关系,或者是临时工的话,你这个情况就不用去做工伤认定,直接做伤残等级鉴定,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纠纷去起诉赔偿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