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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购买的房产,离婚后由我贷款还贷的房产如何分割?
婚内购买的房产,离婚后由我贷款还贷的房产如何分割? 2005年婚内购买天津房产一处共计60万元。首付20万元,后由我个人名义商业贷款40万元。贷款期间至我退休。一直由我提取个人公积金进行还贷款。2009年8月离婚,由于房产证没办下,一直没做房产分割。2010年此房产证办理到我的名下。现准备将此房产完全分割在我名下,按法律程序应该如何分割此房产?我应货币补偿前妻多少金额?
2011-12-24 13:38 滦河豆豆豆(天津-南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12-24 14:50
应当按离婚时的评估价进行分割。
2 陈晓云律师  2011-12-24 15:33
房屋为共有,一般平分。
可一方得房的,得房一方补偿另一方房款,并依法到房屋管理部门做变更登记。
3 孙新律师  2011-12-24 16:04
按照市场价格,一人一半
4 孙新律师  2011-12-24 18:44
你要所有权也就是房屋归你,补偿前妻一般钱。
5 齐志龙律师  2011-12-26 11:00
原则夫妻共有原则均分
6 孙新律师  2011-12-26 14:07
应当算作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7 赵亮律师  2011-12-27 16:36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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