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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不叫罚款可以建居住房吗?
超生不叫罚款可以建居住房吗? 我是安徽人,妻子是浙江人。结婚后一直住在妻子家里,妻子的户口在原居住地,我的户口在安徽。我们与04年有了第一个孩子(男),有出生证,出生的第二年在安徽老家上了户口。09年又有了第二个孩子(男)也有出生证,在10年人口普查的时候,把户口上在了浙江(妈妈户口所在地)。但是现在一直没有缴罚款。11年的时候我去妻子所在地的街道申请件居住房,但是街道办的人说超生没有脚罚款,不可以建房,还说现在时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请问刘律师,如果我一直不缴罚款,难道永远不可以建居住房吗?(以妻子的名义申请,因为我和大孩子的户口在安徽,小的孩子和妻子的户口在浙江。)
2011-12-24 10:22 阿驰(浙江-温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2-24 10:49
先接受处罚。
2 孙新律师  2011-12-24 10:23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该接受处罚。
3 倪振杨律师  2011-12-24 11:00
理论上虽然建房与计生处罚是两回事,但不叫处罚,肯定不会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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