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村与邻村间有一条河叉,1994年,有关政府规定:谁开发谁利用 律师您好:我村与邻村间有一条河叉,1994年,有关政府规定:谁开发谁利用。于是,我村自1994年起一直开发利用至2011年。后来由于承包人和邻村闹矛盾,导致邻村肆意侵占该河叉,我村因此不能再利用。请问,我村应怎样才能继续利用该河叉?我们有何法律优势?希望律师能叫快回答。谢谢!2016年6月
2016-06-24 23:31 ask201……(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6-07-01 15:19
导致邻村肆意侵占该河叉,起诉邻村。
相关法律问题
谢律师您好:我是农村居民、因为符合政府有关规定、现已办理好分
1个回复李律师您好:现我村占地分钱,户口截止日期不知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0个回复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车祸赔偿的有关法律规定
2个回复问下律师,我村自己地不是被政府占用,而是利用政府强占我地,本径我同意
0个回复您好何律师我想问下关于我村在我社开发水田使用权是归集体还是归我社优先使用
0个回复聂律师您好:我村现在要收回我们个人开发的荒地,我们有权要求继
1个回复欧律师你好,我是清远市佛冈县人,因前几年政府以租形式租用我村民小组一类水田給开发商用
0个回复律师您好,我是廊坊市安次区码头镇马神庙村村民王广强,现在政府正在土地确权,我村实际拥有土地550亩左
2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