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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
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 我做了一个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是:医方存在医疗缺陷,但不属于医疗事故。因为专家的意见是:1.诊断没有依据2.化验结果本应在48到72小时才能出的,却在40小时内就出结果,解释不清。3.对是否需要手术的指征把握不严。我就不明白,有这么多的缺陷,为何就不构成医疗事故呢?我怀凝卫生局,医学会,医院是串通的。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啊?
2011-12-24 02:35 liuyon……(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1年12月24日 14时04分
你好。
不构成医疗事故,并不意味这医院方面不存在过错。你现在可以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向法院起诉。
诉讼中申请司法鉴定,对医方的过错相关度予以鉴定。
2 黄坤和律师  电话:15811839930  2011-12-24 03:59
可以起诉到法院 进行过错鉴定 根据鉴定结论索赔
3 110网律师  2011-12-24 16:52
医疗事故鉴定体系本身就存在不公平缺陷,因此鉴定为医院无责任太正常了。
建议立即封存病历聘请医学律师介入维权。
若有意向可联系本律师,专业承办各类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确定医院过错可请将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免费审核并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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