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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屋纠纷
公租房屋纠纷 有一间房管所管理的公租门面房,房管所内的租赁卡上写的租赁人是他人,但是该房屋自1990年开始租赁人全家搬去外省市后转给我使用,但是没有办理租赁卡的名字更替,而且现在对方告知我该户人家的户口也一直留在该公租房内没有迁出。这二十年来该公租房的实际租赁人,使用人是我,可房管所内的房卡名字无法更改,因为需要原租赁人本人一同前往。
    但是这二十年来房租一直是我本人直接向房管所缴纳,有房管所开具的我名字的房租缴纳发票,同时还有房管所开具的证明,证明内容为该房屋由房管所长期租赁给我作经营房使用。
    现在租赁卡上写名字的那人的家属回来提出要我搬出去,因为这房子租赁卡上的名字是那人,而且他们户口一直空挂在这屋子内,请问这种情况我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关于该房屋使用权问题到底如何,谢谢各位老师。
2011-12-23 18:23 basuyu……(上海-嘉定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2月26日 12时44分
1、可从实际承租人角度来维护你的利益;
2、如有疑问,来电详细咨询。
2 袁文祥律师  2011-12-24 11:15
谁是具有户口的承租人,谁就用有该房的使用权。另外不知当时转给你使用的协议是如何表述的!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3 李军律师  2011-12-24 12:30
您遇到的该事情对您较为不利。
根据上海公租房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就是房卡上面登记的人,只有承租人及户口中的同住人对该房屋具有实际的使用权利,他们的使用权是得到法律支持与保护的。
不知道当时他将房屋交给你使用时候你们双方是否有签订相关的协议,如果有,那么就要看是否能通过协议上的约定来维护您的权利。如果没有,那么您只有通过协商与调解的方式看是否能要求对方进行一些补偿,以此来维护您的最大权利。
另外该房屋是门面房?现在是否有开设店铺?如果有开设店铺,相关执照上登记的人是谁?
对于处理该案件还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想您询问,如果有需要本律师帮助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来本所当面进行咨询,同时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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