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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商场租的一个位置,有两个月的押金,后来我私自转给别人了
你好,我在商场租的一个位置,有两个月的押金,后来我私自转给别人了 你好,我在商场租的一个位置,有两个月的押金,后来我私自转给别人了,那个人把押金给我了,但是现在商场不把押金给她了。那个人报警说我诈骗。成立吗
2016-06-24 14:09 ask201……(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6-24 14:12
这是不成立的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6-06-24 14:15
你好,不构成诈骗,存在违约。
3 宋超律师  2016-06-24 14:20
不构成诈骗,民事纠纷
4 徐卫东律师  2016-06-24 14:21
你好,不构成诈骗。
5 孙新律师  2016-06-24 14:37
需要按照你们之间合同约定处理
6 申维丰律师  2016-06-24 15:02
您好,这是不成立的
7 赵江涛律师  2016-06-24 15:26
不构成诈骗,存在违约
8 孙新律师  2016-06-24 15:28
存在违约
9 李建成律师  2016-06-24 15:29
这里面存在如下合同关系:你与商场的租赁关系,你与第三人的转租赁关系。在你与第三人转租赁时应征得商场的同意的,若未经商场同意转租的,商场可以解除合同。
关于押金的问题,若第三人不再租赁,可由你来跟商场协商退还押金。另外,你收取第三人的押金最好先退还给第三人。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10 姚志斗律师  2016-06-24 20:52
不构成诈骗,存在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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