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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结婚领证时间为2009年,而男方第一段婚姻却是2011年民政局办理离婚,男方两身份证
双方结婚领证时间为2009年,而男方第一段婚姻却是2011年民政局办理离婚,男方两身份证 双方结婚领证时间为2009年,而男方第一段婚姻却是2011年民政局办理离婚,男方两身份证。现在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但是重婚超出五年追诉期了,是否可以以重婚或者无效婚姻起诉男方离婚呢?
2016-06-24 09:58 ask201……(四川-宜宾)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6-24 09:59
你好,不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处理。
2 李小利律师  2016-06-24 09:59
你好,可以起诉重婚罪。
3 沈辉律师  2016-06-24 10:32
你好。1、重婚超出诉讼时效的,法院不予受理。2、你可起诉男方要求离婚并支付赔偿。3、如需帮助你可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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